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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推荐DHA藻油、棉籽低聚糖等

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公告(2010年第3号)
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和《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现批准DHA藻油、棉籽低聚糖、植物甾醇、植物甾醇酯、花生四烯酸油脂、白子菜、御米油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,允许玫瑰花(重瓣红玫瑰Roserugosacv.Plena)、凉粉草(仙草MesonachinensisBenth.)作为普通食品生产经营,允许夏枯草(PrunellavulgarisL.)、布渣叶(破布叶MicrocospaniculataL.)、鸡蛋花(PlumeriarubraL.cv.Acutifolia)作为凉茶饮料原料使用。生产经营上述食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、法规、标准规定。

特此公告。

二○一○年三月九日

中文名称: 御米油

英文名称:Poppyseed  oil

基本信息:来源:罂粟的种子

生产工艺:罂粟籽经清理、去壳,采用压榨等方法制油,并经脱水、脱色、脱臭、精滤等工艺精制而成。

食用量:≤25克/天

不适宜人群:婴幼儿

性状:淡黄色半透明油状液体

质量要求:脂肪酸组成(占总脂肪酸含量比)

     棕榈酸(C16:0)    8.9-10.2%

     硬脂酸(C18:0)    1.5-2.7%

     油酸(C18:1)    15.1-23.5%

     亚油酸(C18:2)    60.0-81.0%

     亚麻酸(C18:3)    0.42-0.90%

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:

1.仅限用于食用油。不得再生产加工其他食品、食品添加剂。

2.标签、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。

3.生产经营御米油应符合《关于加强罂粟籽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卫监督发〔2005〕349号)的要求。